一图读懂 | 第四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认定要求

刚刚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《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了2022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申报要求。新认定标准与第三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培育条件相比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,新认定标准设置了“专、精、特、新、链、品”即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创新能力、产业链配套、主导产品所属领域六个方面指标,培育逻辑更加清晰明确,相关条件的表述更为精准,兼顾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实际情况,并第一次设定创新直通车条件。


《通知》还要求第四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,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存在控股关系(持股/被持股比例超过50%)的企业,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,不予推荐。


具体对比如下:


资料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,领军企业研究院整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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